2017山东网站备案注意事项

山东备案注意事项:山东企业备案正常上报中,山东个人备案因内部整改暂停上报


1.域名所有者要求与备案单位保持一致,企业名义备案时,域名所有者可以是单位法人姓名或者公司全称;


2.企业名义备案时,主体负责人要求只能是法人,若法人是国外人士(含港澳台)时,主体负责人处就填网站负责人,然后备注上法人是XX人士,使用国内负责人名义备案 这样的字样,并附上授权书


3.备案期间:新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不可使用,网页应为关闭状态,否则将被拒绝;已备案成功域名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,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: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;